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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特点有哪些(网络贷款非法集资)

2024-05-08 03:12:45     律师网     阅读量(573)

2月17日,公安机关对380多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依法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没收、解冻涉案资产价值约100亿元。公安部公布的消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个好消息。为此,上海债权律师事务所就如何识别投资中的非法集资行为做出如下分析: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

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特点有哪些(网络贷款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是指未经有关机构合法同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回报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集资的目的。

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公众必须严防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P2P网贷平台运营者允许出借人的资金进入平台账户,通过将借贷需求设计成金融资产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汇集资金再寻找借款人,形成资金池。

二是P2P网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核实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责任,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以多次虚假名义发布少量虚假贷款信息。平台上的借款人数量不详。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三是P2P网贷平台经营者公布虚假高息贷款目标筹集资金,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陷阱模式,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其中部分资金被用于为了自己的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2.P2P网络借贷刑事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

1.P2P平台本质上是中介平台,不得独立向海归人员提供其他金融服务。P2P平台是信息拆解者,扮演着向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提供信息的中介服务角色,方便借款人和贷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完成交易,满足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信贷和投资需求。

2、P2P平台本身无法保证自己。如果与担保公司分工,担保公司必须独立于平台,两者不能隶属于同一家公司。不对未来影响、回报或与之相关的条件做出任何保证承诺,并明示或暗示保证资本、无风险或保证回报。

3、P2P无法建立资金池。P2P不是管理资金的金融机构,因此不能利用回流者的资金建立资金池。资金池模式的危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粗暴欺骗;二是将资金池中的资金用于平台自身,造成坏账赤字;第三是最常见的期限错配。

4、P2P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平台无权动用海归人员资金,更无权利用非法手段吸收公共资金。

网上贷款平台鱼龙混杂。虽然P2P网贷政策有责任维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投资者,也不应盲目相信不明网贷平台,以免陷入非法集资者的骗局。上海债务律师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果你落入陷阱,你所爱的人会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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