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律师 > 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问题)

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问题)

2024-05-09 12:41:48     律师网     阅读量(767)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在本院管辖范围内依法作出允许或者不予起诉的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管辖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起诉的条件。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于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不会受客观条件限制,坚持调解。案件结案。

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对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诉讼会怎样解决问题)

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定。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市法制局作出的决定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据此请求原告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并对被告单位进行赔偿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被告市法制局辩称,该决定未经法律形式审查,也未告知原告举证期限,也未告知原告如何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加大对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处罚力度。这一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现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行政诉讼中,起诉和辩护是法律规定的两项权利和义务。

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该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具有区域性,被告是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行政权力的单位。

这些单位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包括公民对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核发等提起的行政诉讼。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诉讼。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的案件,也称为复议案件。此类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有别于其他行政纠纷、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仅是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之一,经法院审理,认为被诉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规定的,应当依法处理纠纷,并立案侦查。行政诉讼是受理的条件。

网站首页 |  交通律师 |  律师 |  律师收费 |  律师函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  http://www.lawyer66.net/  律师网   备案号:渝ICP备2023003614号-42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