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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执行(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

2024-05-08 09:49:24     律师网     阅读量(810)

司法拘留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也是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的。那么,司法拘留的条件是什么?下面,上海取保候审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伪造、毁灭主要证据,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司法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执行(无力还债司法拘留标准)

以暴力、威胁、贿赂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教唆、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匿、转移、变卖、毁坏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或者清点责令扣留的财物,或者转移被冻结的财物的;

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鉴定人、审查员、协助执行人员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严重妨碍民事诉讼、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强行拘留的强制措施。采取拘留措施,可以由合议庭或者审判员一人提出,报院长批准。应扣留《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羁押。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释放拘留。拘留适用于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第:010至30000项妨碍诉讼程序的行为。

法律法规对拘留次数没有具体限制。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有法律规定应当拘留的行为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有多项应当拘留行为的,可以单独拘留;被拘留后,他可能会再次被拘留。如果存在需要拘留的行为,法院仍可以拘留该人。恶意程度严重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以上是上海取保候审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法定拘留前提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解决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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