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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代位继承权怎么办(不清楚代位继承权的情形)

2024-05-09 13:54:26     律师网     阅读量(671)

很多朋友对于代位权不是很清楚。我国是法治国家。无论我们做什么,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只有满足条件,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那么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呢?如何行使代位权?下面上海合法继承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一下。

一、代位权的含义是什么以及如何行使代位权?

不清楚代位继承权怎么办(不清楚代位继承权的情形)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当死者的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死者子女的长辈的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也称为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代位继承人,代表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求偿的条件: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代位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不适用代位权;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死者的子女;

3、替代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则他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这不是代位权,而是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只有死者的长辈和直系血亲才有继承权。被替代继承人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配偶等,无此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均可代位继承。此外,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监护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死者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关系继子女的收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代位数的限制。

5、被替代的继承人必须有继承权。根据法律无关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直系后裔不能代位继承。但当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对死者负有较大赡养义务时,可以适当分享遗产。

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多人,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2.谁有代位权?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劳动能力不足、无收入来源,或者已履行了赡养死者的主要责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代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无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负有较大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配遗产。

三、相关法律依据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被代位人的遗产份额。因此,当代位数额超过二时,与被代位人同级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主张均等份额的继承权。但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或者对死者履行过重大赡养义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以上是上海法定继承纠纷律师对代位权的含义以及如何行使代位权的介绍。关于代位权的提出,大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些人没有这个权利。如果您对此不明白,如果您了解的话,建议您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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