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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借款数额为标准的还款期限是多久(以实际借款数额为标准的还款期限是)

2024-05-07 13:08:13     律师网     阅读量(937)

双方未约定利息,但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并且利息尚未偿还,且金额已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金额。如果双方对利息约定不一致,导致实际还款期限与借款合同效力产生争议,该如何认定?那么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号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借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借款人的情况向贷款人提供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人民法院应当对借款人的实际借贷金额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判断,并综合考虑借款人的条件和综合因素。

以实际借款数额为标准的还款期限是多久(以实际借款数额为标准的还款期限是)

民间借贷关系的法律效力应当以实际债务为准。根据该条规定,实际借款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上且超过3个月的,视为无效;超过3个月的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支付利息。借款合同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约定还款期限。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不同看法。有观点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应当认定为有效债务;”贷款人明知贷款项目用于非法目的的,也应视为有效。

民间借贷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自然人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向他人借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自然人没有法律义务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向他人借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贷款人不负责偿还贷款。

综上所述,上面我们给大家讲解的内容还是比较详细的。当我们遇到法律相关问题时,不要着急。您可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或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来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您是原告还是被告,我们都会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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