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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电子证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2024-05-09 06:30:21     律师网     阅读量(66)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除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网络犯罪日益突出外,盗窃、诈骗等传统犯罪也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那么你对相关情况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和广州刑事诉讼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例如,最传统的故意杀人活动也与互联网交织在一起,例如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雇佣杀人活动。除了直接在线下进行谋杀之外,剩下的还包括追踪凶手、谈判条件和报酬,甚至追踪受害者。通过网络实现。对于上述可能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刑事案件,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电子数据的识别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电子数据的支持,相关犯罪事实将难以认定。

电子证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电子证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此外,与传统证据的物理或口头性质不同,电子数据具有虚构的特征。因此,电子数据的收集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和控制的问题。关于电子数据的收集,应注意技术和法律要求。

一方面,由于电子数据是当代迷信技术发展的产物,电子数据的采集必须采用专业的电子取证技术,确保采集的电子数据在采集过程中不被人为破坏;另一方面,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收集必须用于证明案件事实,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一般要求和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相应地,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也应从技术和法律角度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进行审查。

《死刑案件证据审查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电子数据审查的一般原则和重点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进一步完善了上述规定,对电子数据的审查和判断作出了规定。具体来说,对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电子数据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转移;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密封、不易移动或者应当依法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电子数据的提取、复制是否由两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包括提取、复制过程的文字描述和签名,以及原始存储介质的位置。

与人证、书证等传统证据类型不同,电子数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人们很难看到电子数据本身。他们通常看到的是电子数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文本、、视频、录音等。等待。电子数据区别于人证、书证等传统证据类型的特点在于其可传播性、易被篡改。

因此,应采用规范的电子数据审查和判断规则,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获得后被篡改))。

以上分析是广州刑事诉讼律师为您整理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解决这些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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