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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意思(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2024-05-04 08:20:03     律师网     阅读量(795)

1、必须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方式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动或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砍射、棍石击打、火烫等;后者是负责保护孩子的保姆不负责任,看到孩子拿刀刺伤自己,仍然不理睬孩子。结果,孩子自杀了。致盲行为可以构成本罪。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他人进行,也可以利用毒蛇、狼狗等家养动物进行。它不仅可以针对人体的外观,造成外部组织的残害或外观的损伤,而且还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损伤,阻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本人直接还是间接实施的,无论针对什么部位、采用什么方法,只要是故意的,能够对他人人身健康造成损害,就可以构成本罪。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意思(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2、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

某种致人伤害行为如果是法律允许的,则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例如,如果是出于自卫但不过分的伤害,医生可能会截肢患者的肢体来治病等等。在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伤害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受害人的同意是以危害社会为目的的,该同意不能排除该危害行为的违法性;如果同意是为了造福社会,就可以排除他人有害行为的违法性。对抗性很强的运动中发生的伤害是否合法,还应该详细分析。如果造成伤害的行为本身是运动规则允许的,那么根据刑法,伤害通常不会被视为非法。例如,在足球比赛中,根据“合理碰撞规则”造成伤害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伤害罪:如果比赛过程中的行为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并具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也应当按故意伤害论。严惩犯罪。

3、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才能构成本罪。

如果只是普通的拳打脚踢推拉撕裂等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的,不以本罪论处。伤害的结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现出来。有些破坏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掉鼻子、砍掉手脚;有的损害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丧失听力、视力、味觉、精神障碍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三种形式,即轻伤、重伤或死亡。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如未达到伤害程度或者达到伤害程度但属于轻伤的,不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损伤,导致组织器官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不构成严重的伤害。伤害,不被视为轻伤。鉴定应当基于对外界因素直接对人体造成的主要损害和后果,包括受伤时的损伤、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估。

所谓严重伤害,是指造成身体残疾或者毁容,丧失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伤害,以及其他对人身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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