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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房屋租赁(上海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

2024-05-06 20:28:56     律师网     阅读量(283)

上海房屋租赁律师提醒:出租人在撰写起诉状时,必须将解除合同和承租人搬出作为两个独立的诉讼要求同时向法院提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上海市公共房屋租赁(上海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临时居留许可);

2、不租用公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

3、家庭资产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不在本市直系亲属住房中租赁、居住的;

6、住房保障部分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分配租金的农民工、新失业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新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找到工作;

2、农民工须持有本市市区暂住证,并在家庭居住一年以上;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有稳定收入,有能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5、无住房;

6、不在本市直系亲属住房中租赁、居住的;

7、住房保障部分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租金分配工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只需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即可。填写《请求大众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名单。候补家庭以外的其余住房困难家庭:如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细则仍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先申请“三房”资格,同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居室”评估及备案通知书。

优先出租:符合廉租、实惠、限价“三居室”要求,家庭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工程拆迁人员、优抚人员、家属可优先租赁。如果您有此类疑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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