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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的撤销是如何规定的呢(婚姻关系撤销的条件)

2024-05-09 11:26:11     律师网     阅读量(203)

配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双方企图以隐匿、转让、变卖、毁坏、伪造债务等方式侵占对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明显代理行为,但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者不以欺诈或者其他方式导致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命令这对夫妇离婚。

一方当事人有胁迫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且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被胁迫方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驳回。诉讼。当事人无意图强迫他人实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与该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将当事人纳入民事裁决。被告名单将予以公布。但是,如果存在重大误解,则有例外情况。

婚姻关系的撤销是如何规定的呢(婚姻关系撤销的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时一方当事人处于支配地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撤诉。

一方撤诉后,双方关系仍处于紧张状态。因此,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都处于有利地位,那么诉讼离婚的法律后果就是不准离婚。

当事人撤诉后,法院应准许撤诉,但不准离婚的案件一般不会结案:

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

与子女同住的近亲属感情不和的案件;

涉及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通过家庭暴力侵害配偶权利的案件;

对可能发生的其他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离婚有双重影响。即使一方提出起诉,人民法院调解不成,双方也应准予离婚。一方不同意调解离婚的,法院可以准予双方调解离婚,否则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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