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 12:22:05 律师网 阅读量(728)
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开展点对点借贷中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号文,同时发布《点对点借贷中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号文,要求督促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定位。上海债务律师讲述相关情况。
为深化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督促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回报信息中介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合规检查,安全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引导行业良性退出,保障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关于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一标准。严格遵循网络借贷“1+3”制度框架和相关规章制度,统一明确标准,提质增效,严格把控。
全覆盖。对已列入全国各省网贷风险管理专项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可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各教育机构和业务检查涵盖在内。
真实、准确。检验过程清晰透明,检验结果客观准确,报告内容真实,经得起市场检验。
排查与改革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要进行排查整改,即排查后必须整改。
2.检查内容
检验依据。按照《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网贷信息中介合规检查表》严格执行)。
重点研究内容。此次合规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是否为客户垫付资金;
3、自筹资金或者变相融资;
是否直接或者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付息;
5、贷款人是否有严格的还款政策;
是否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7、借款人的风险信息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
8、是否坚持小额去中心化P2P借贷原则;
9、是否通过销售理财服务产品筹集资金;
10.是否通过提供高额奖励来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
三、机构自查
组织自查。各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在线组织开展辖区内注册登记的贷款机构进行自查。
报告内容。自查结果及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库存业务规模及风险缓解情况、当前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风险等。自查报告应当加盖组织机构公章、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公章、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
(3)报告路径。自查报告应当报送登记所在省网贷整改办公室。
四、自律检查
开展检查。各省网贷整治办公室应当督促指定当地互联网时代金融行业协会或相关研究机构对辖区内机构开展学生自律检查。其中,中国互联网经济金融发展协会对网贷会员管理实施全面自律检查。
报告内容。自律检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总体情况、区域机构合规情况、发现的高频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个别机构详细情况、合规评估和监管建议等。自律检查报告由检查人员和协会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并签署承诺书,并对检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双重会员机构、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当自行出具自律检查报告。
上海债务律师认为,自律检查报告应报送网贷机构注册地省网贷整顿办公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检查报告按注册地打包报送相应省网贷整改办公室网贷机构,并抄送全国P2P点对点网贷风险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Copyright © http://www.lawyer66.net/ 律师网 备案号:渝ICP备2023003614号-42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