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18:30:03 律师网 阅读量(940)
【侦查阶段】本文主要介绍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
1、律师接受委托
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办理案件受理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提交办案机构一份,办案律师存档一份,委托人留存一份;
3、律师事务所向承办案件的律师出具函件,由律师转交办案机构。
2.联系调查机构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授权委托书》,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
2、承办律师应当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三、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在48小时内安排约见犯罪嫌疑人。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二人以上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建议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间应在五天内安排。
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约谈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提请侦查机关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干扰。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征求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应当请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果他不同意,应要求他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以下相关案件信息: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以及如何参与被诉案件;
定罪量刑或者无罪辩护所涉及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程序是否齐全,人身权、诉讼权是否受到侵犯;
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6、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关于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和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关于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有权及时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4、犯罪嫌疑人有自行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更正、补充说明的权利,有承认笔录有错误后签名或者盖章的义务——自由的。
犯罪嫌疑人有权请求侦查机关将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并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的权利;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等有关规定;
10.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11、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四、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认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措施超过法定限度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
在押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请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他的名义。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和担保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5.机构申诉和指控
1、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涉嫌不当行为,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犯罪嫌疑人代表有关部门要求改正。
2、上海律师发现侦查机关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诉讼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侦查机关存在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等违法行为的,上海律师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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