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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未写明抚养费问题民政局可以离婚吗-(离婚协议中没有写小孩的抚养费)

2024-05-09 15:54:44     律师网     阅读量(577)

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规定子女抚养费,法院应当考虑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离婚协议的完整性、婚姻的不可逆转性以及有效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并推定当事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人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上海离婚律师不过,这一推定并不意味着父母直接免除赡养义务,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案件基本事实

离婚协议未写明抚养费问题民政局可以离婚吗-(离婚协议中没有写小孩的抚养费)

原告陈某起诉法院:其父母为陈某、张某。2018年2月11日,他们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约定陈某由父亲陈某抚养,张某有随时探望的权利。后来,陈某继续与父亲陈某生活在一起,张某没有支付赡养费。截至2020年5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自2018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支付赡养费5.4万元,并自提起诉讼之日起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之日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被告张某辩称,他与陈某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规定,男方每年向女方支付2万元,连续20年,而陈某某的赡养费已从约定金额中扣除。两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约定张某某无需支付赡养费。随后,陈某某与张某某签订协议,将离婚协议中连续20年每年支付2万元改为合计支付30万元。张某主动放弃的10万元,有一部分用于为陈某某预留赡养费。因此,张某某连续两次主动减少陈某某乙对陈某某某的赡养费,并无必要。支付赡养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乙与张某原已结婚,并于2011年9月29日生下儿子陈某甲。2018年2月11日,陈乙某与张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注册手续《离婚协议》。规定:子女安排:儿子陈A由男方抚养,女方有随时探望的权利。陈某毅与张某已再婚。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父母在同意离婚的时候,应该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表现达成一致。当离婚协议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时,首要任务就是弄清楚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表达的。——离婚协议是否省略子女抚养负担,或同意暂时不处理,或直接由抚养方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以所使用的词语、句子为依据,上海离婚律师应当结合相关规定、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和诚信原则,决定了表达的含义。就家庭案件而言,法院应充分考虑离婚协议的完整性、婚姻关系的不可逆转性以及有效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是以夫妻双方在不违反法律义务的情况下自主权为基础,以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整体安排为基础的,是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债务清偿及其他身份关系及财产分割事宜。该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夫妻关系立即终止且不可逆转。日后双方发生纠纷,一方依据离婚协议提起诉讼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因此,作为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省略子女抚养费的概率很小,这也违背了社会生活中的常识和法律规定。

事实上,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赡养费的真正原因往往是一方在赡养费、财产和债务问题上做出让步,以换取另一方妥协承担赡养费。但在司法实践和新闻报道中,以下情况十分常见:协议一方先以赡养费为条件寻求直接抚养子女,协议签订后又起诉另一方支付赡养费。因此,为了维护民法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赡养费负担时,首先应推定对方不需要支付赡养费。子女按照离婚协议要求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赡养费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无法举证的不利后果。

但上述推定并不意味着父母直接免除赡养义务。当子女有证据证明直系抚养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维持教育、生活、医疗等基本需要时,法院自判决之日起,按照以下原则:为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酌情下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支付部分子女抚养费。

具体到本案,上海的离婚律师应该接受张的意见,因为张的意见更符合常理,可信度较高。结合双方的举证责任和证据分析,同意与陈某离婚时应考虑并同意。陈熊的赡养费。由于陈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某应支付赡养费,故陈某要求张某支付赡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解释当事人意思表示,应当根据所使用的词语、句子,结合有关规定、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所表达的意图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支付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项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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